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11-03-08
本農藥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2011年3月5日上午9:00
2、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
3、會議召開地點:湖北省荊州市北京東路93號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劉安平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數共5名,代表股份122,510,392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20.63%。其中,A 股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19,871,082股,占公司A 股有表決權總股份數的32.94%;B 股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1名(該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同時也是A股的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代表股份2,639,310股,占公司B 股有表決權總股份數的1.15%。
公司董事、監事、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于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同意的股數122,510,39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其中A 股119,871,082股,占出席會議A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B 股2,639,310 股,占出席會議B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
反對的股數 0 股。
棄權的股數0 股。
2、《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同意的股數122,510,39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其中A 股119,871,082股,占出席會議A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B 股2,639,310 股,占出席會議B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
反對的股數 0 股。
棄權的股數0 股。
3、《關于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為8.5億元流動貸款及銀行承兌匯票并授權公司董事長在年內授信額度內審批具體貸款事宜的議案》
同意的股數122,510,39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其中A 股119,871,082股,占出席會議A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B 股2,639,310 股,占出席會議B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
反對的股數 0 股。
棄權的股數0 股。
4、《關于公司2011年計劃向控股股東沙隆達集團公司及關聯方采購原料等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的股數2,790,35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其中A 股151,040 股,占出席會議A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
100%;B 股2,639,310股,占出席會議B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
反對的股數 0 股。
棄權的股數0 股。
本議案為關聯交易事項,關聯股東沙隆達集團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 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荊州沙隆達廣告有限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劉興平(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5 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三位股東共持有股份119,720,042 股,回避了本議案表決。
5、《關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
同意的股數122,510,39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表決權100%。其中A 股119,871,082股,占出席會議A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B 股2,639,310股,占出席會議B 股股東所持表決權100%。
反對的股數 0 股。
棄權的股數0 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海銘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鄭英華律師、脫育紅律師
3、結論性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本次股東大會律師見證意見書。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