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11-03-29
農藥混劑決非任何兩種以上的農藥一混即成,而是在選準農藥單劑品種的基礎上,遵循嚴格的標準,按照一定程序,才能研制出理想的農藥混劑品種。
一.準確選擇農藥單劑
1.在選用時要選用的農藥作用機制不同、無交互抗性的農藥才能單劑進行混配。這樣藥性才會好,更安全。
2.復配后能顯著增效的品種。這也是研制混劑最主要的準則。因為有些混劑沒有增效的作用,顯著增效的混劑,不僅可減少單位面積上的農藥的施用量,而且能降低農藥成本。
3.立足國內、原料易得;因為有些農藥混劑后效果很顯著,但藥劑需要進口,來源十分困難,所以我們要立足國內的產品基礎上,要不最終不宜投入生產和銷售。
4.選用藥劑之間不能發生物理化學反應。
5.不能選用存在問題的農藥單劑品種,就是在該藥劑效果明顯,但是會產生慢性毒性等問題,這樣的單劑也堅決不能用。
6.配伍農藥單劑的殘效期差異要小 如果非常相近的話,就會失去混配的意義。
7.要根據混劑研制目地來選擇單劑 最好防治對象對復配的農藥混劑抗性頻率較低,這樣混劑對防治對象是一種預防性的使用,從而起到延緩防治對象抗藥性發生發展的作用,這比在已經產生了抗藥性時再使用農藥混劑更加有意義。
二、毒性學研究作為基礎
三、室內毒力預定作為重要手段
四、單劑相互增效作為重要指標
五、田間藥效作為重要依據
六、科學合理的配方
選藥和配比合理、劑型加工合格、儲存穩定性良好、分析方法可靠、明確防治對象和使用范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