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11-05-0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扣稅前與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
單位:元
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前) 0.150
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后) 0.135
● 股權登記日
股權登記日 2011 年 5 月 11 日
● 除權(除息)日:2011 年 5 月 12 日
● 現金紅利發放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2011 年 5 月 18 日
通過分配、
一、 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時間
本公司 2010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 2011 年 4 月 22 日召開的 2010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相關決議公告刊登在 2011 年 4 月 25 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
分配、
二、 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一) 發放年度:2010 年度
(二) 發放范圍:
本次分配以 52,481.8161 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50 元(含稅),扣稅后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35 元,共計派發股利 7,872.27 萬元。
三、 實施日期
(一) 股權登記日
股權登記日 2011 年 5 月 11 日
(二) 除權(除息)日:2011 年 5 月 12 日
(三) 現金紅利發放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 2011 年 5 月 18 日
600267 浙江海正藥業 2010 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四、 分派對象
截止 2011 年 5 月 11 日(A 股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分紅、
五、 分紅、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公司股東浙江海正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放。
2.除上述股東外的其余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3.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 A 股股份的個人股東,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135 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
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 《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 0.135 元。
對于屬于《企業所得稅法》項下居民企業含義的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 A 股股份的機構投資者的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150 元。
4、對于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自行繳納。
有關咨詢辦法
六、 有關咨詢辦法
咨詢機構:本公司證券部
電話:0576-88827809
傳真:0576-88827887
地址: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外沙路 46 號
郵編:318000
七、 備查文件目錄
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日期:201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