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000998)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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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于2011年7月14 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上刊登了《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開201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根據前述公告,公司將于2011年7月29日召開201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7 月18 日收到公司股東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連續180 日持有公司17.24%股份,以下簡稱“新大新威邁”)和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連續180 日持有公司8.04%股份,以下簡稱“中心”)共同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名為《關于提名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的臨時提案,新大新威邁和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在該提案中提名郭平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該提案的提名人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相關規定。為此,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關于提名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采用通訊方式召開和表決。根據公司章程,本次會議的通知和表決票以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于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提交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截至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共計收到十一位董事的有效表決票,現根據董事表決意見形成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股東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連續180 日持有公司17.24%股份,以下簡稱“新大新威邁”)和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連續180 日持有公司8.04%股份,以下簡稱“中心”)共同提名郭平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該提案的提名人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相關規定。
該獨立董事候選人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選舉采取累積投票制。獨立董事候選人需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后,才可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選舉。
公司董事會薪酬考核與提名委員會已經按照《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對上述提名人及被提名人的資格進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確認上述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提名資格,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具備《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公司獨立董事孟國良、劉定華、鄒定民、許彪關于提名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了如下獨立意見:
經審閱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郭平先生的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我們一致認為董事候選人郭平先生的任職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 《公司章程》的規定。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湖南雜交水稻研究中心的聯合提名和公司董事會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 《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一致同意郭平先生作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并提交公司四屆董事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選舉。
本議案的表決結果是:九票贊成,零票反對,二票棄權,贊成票數占董事會有效表決權的81.82%審議通過此項議案。
董事Augustin THIEFFRY、Emmanuel ROUGIER對該議案投棄權票,原因是他們所任職的公司已不再是本公司第一大股東長沙新大新威邁農業有限公司的股東,因此不再發表意見。
注:本次提名的獨立董事候選人郭平先生將與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披露于2011年7 月14 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提名的7名董事候選人、3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一同提交2011年7 月29 日召開的公司201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后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