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1-08-02
一、嚴格控制用藥濃度數量施用藥液濃度一定要適度,若超濃度,超用量,雖能致死病蟲,但易產生藥害,易發生人畜中毒;若用藥濃度偏低,藥量小,則防效差,病蟲還會產生抗藥性。
二、嚴格按安全間隔期用藥使用農藥時要根據上次用藥殘效期的長短、決定下次用藥時間。一般農藥殘效期7—10天。不要在殘效期內再次使用同一種農藥,既增大成本,又增加藥害機率及病蟲的抗藥性;也不能殘效期過后長時間不用藥,否則會造成田間殘存的病蟲大量繁殖。對于將要收獲的葉菜類蔬菜,田間殘存病蟲在蔬菜出售前不會成災的,不用藥,能成災的,要用殘效期短,低殘毒農藥噴殺,并在殘效期過后方可出售。
三、嚴禁使用劇毒、高殘毒農藥使用劇毒、高殘毒農藥,雖能在短時間內殺死害蟲,見效快,但同時也殺滅了害蟲的天敵,增大了蔬菜體內有害物質的含量,食后極易造成人畜中毒。因此,禁止在蔬菜上,尤其是葉菜類使用劇毒,高殘毒農藥,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
四、禁止在中午打藥夏秋高溫季節,打藥極易引起藥害和中毒,尤其是中午要禁止打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