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二氯苯可以作為防蛀劑使用舉證材料綜述
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日雜協會衛生殺蟲劑制品專業委員會 日期:2011-09-01
2008年美國國家環境局(EPA)關于對二氯苯用作殺蟲劑重新登記的決定,其中第14頁“2.Carcinogenicity of Para-dichloroben zene”(對二氯苯致癌性)已經明確闡述,通過實驗最終確定對二氯苯為“Not Likely to be Carcinogenic to Humans”(不是人類可疑致癌物)。對二氯苯作為防蛀劑在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地都有類似中國的農藥登記。美國在EPA既需要登記原料,也需要登記產品,可以通過EPA網站查詢。我國最大的對二氯苯原料生產廠家江蘇揚農集團有限公司于2010年已經取得美國EPA登記,登記號87108。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對二氯苯作為防蛀劑和空氣清新劑被大量使用于日常生活,我國每年有大量對二氯苯出口,可以通過海關網站查詢。日本人口2億左右,對二氯苯防霉防蛀劑的市場消費量為1萬噸左右,每年僅從我國進口對二氯苯用于防霉防蛀產品的就有3500噸。美國人口3億左右,對二氯苯防霉防蛀劑和空氣清新劑的市場消費量為3500噸。我國人口為13億,2010年使用對二氯苯作為防霉防蛀產品約5000噸左右,相對使用量不到日本的1/13,不到美國的1/3。
在我國,根據中輕聯綜[2008]139號文《輕工業聯合會二〇〇八年輕工業制定、修訂行業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衣物防蛀劑》行業標準在此次制定計劃中,本標準適用于以對二氯苯為有效成分的衣物防蛀劑。全國家用衛生殺蟲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正在進行《衣物防蛀劑》行業標準的制定,已經通過第二次會議及驗證,形成征求意見稿(由于還未最終定稿,根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要求文件暫不發布)。而很多報道中引用的環保局2005年的《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防蟲蛀劑》,明確寫明“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適用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是取得環境標志的執行標準,是榮譽型標準,如同“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等榮譽稱號,不是市場準入標準。
關于對二氯苯與樟腦的毒理學資料在美國EPA也有數據顯示,樟腦Oral LD50:1310mg/kg;對二氯苯Oral LD50:3863mg/kg(males), 3790mg/kg(females)。樟腦和對二氯苯都屬于低毒等級。同時,農業部8號令《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對防蛀劑產品的包裝標注內容明確規定,要標注毒性。
早在1999年受衛生部委托,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邀請有關專家,在北京召開了“對二氯苯防蛀劑毒性及使用安全性專家論證會”,專家們著重討論了對二氯苯的致癌問題,與會專家查閱了國內外文獻資料,未發現單純接觸對二氯苯誘發人類致癌的可靠資料,最終專家達成一致意見“對二氯苯可以作為防蛀劑使用”。并且在這之后農業部也從未間斷對對二氯苯的研究,直至2008年對二氯苯大評審會上,綜合各部委專家的意見,最終于2009年批準對二氯苯防霉防蛀劑的正式農藥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