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案了結暗藏利好 *ST華科(600532)重組
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上海證券報 日期:2012-08-17
一是公司目前處于立案稽查尚無結論階段;
二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華陽集團缺乏履行承諾的保障措施;
三是宏達礦業和金召礦業的資金來源及股份代持行為涉嫌規避有關監管部門的規定。
*ST華科昨日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值得注意的是,根據*ST華科重組被否的反饋意見,公司存在三道“路障”,立案稽查未結案亦是原因之一。隨著立案調查結果塵埃落定,*ST華科距重啟資產重組將更進一步。
2010年8月26日,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山東證監局對*ST華科進行立案調查;8月14日,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據查,2008年至2010年8月間,*ST華科與華陽集團、華天化工等關聯方存在多項未公開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行為,且公司未履行及時披露上述信息的責任。另外,*ST華科在2008年半年報、年報,2009年半年報、年報及2010年半年報中均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行為。
盡管該公告揭開了*ST華科以往的斑斑劣跡,但對公司的資產重組而言卻是個好消息。
回查資料,2011年1月,淄博宏達礦業以2.945億元競得*ST華科3100萬股,占總股本的20.38%,成為*ST華科的第一大股東。此后不久,*ST華科啟動重大資產重組,擬置出現有資產,置入宏達礦業100%股權、金鼎礦業30%股權、東平宏達93.03%股權和萬寶礦業80%股權,差額部分由公司向宏達礦業以9.5元/股定向增發2.26億股。
然而,*ST華科的重組方案今年3月7日遭否決。當時,監管部門明示三大問題:一是公司目前處于立案稽查尚無結論階段;二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華陽集團缺乏履行承諾的保障措施;三是宏達礦業和金召礦業的資金來源及股份代持行為涉嫌規避有關監管部門的規定。但*ST華科隨后公告,公司董事會決定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事宜。
作為清障舉措之一,*ST華科原大股東華陽集團決定全身而退。今年6月,通過公開征集與競爭性談判,華陽集團將其所持*ST華科全部股份轉讓給山西梗陽投資、酈美蓮和劉桂珍,轉讓價為8.13元/股。前述股權轉讓協議將在逐級上報相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如今,隨著兩年前的舊案了結,重組路上的又一障礙被消除。*ST華科昨日在公告中強調,2010年以來,公司對存在的不規范事項全部進行了整改,截至2010年6月,關聯方資金往來事項已全部整改完畢,并對公司會計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問題進行了改進與規范,公司治理狀況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截至目前,公司與大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之間不存在違反決策程序的資金往來事項。
“目前,阻礙公司繼續推進重組事項的兩大障礙已經消除。”昨日,*ST華科相關人士對記者說,至于擬注入資產本身的問題,大股東方面一直在積極推進,公司方面繼續推進重組的決心沒有改變。
另一不容忽視的背景是,2010年和2011年,*ST華科已連續兩年虧損,若今年再不扭虧則將暫停上市。根據退市新規,暫停上市公司的恢復上市標準將大幅提升,退市風險大大增加。因此,盡快啟動資產重組是包括*ST華科在內的ST公司的不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