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協會 日期:2011-03-09
入春3月,全縣春耕備耕大幕再次拉開,許多農戶都在為選購農資農藥而忙碌。據了解,目前農資市場大生產大流通的格局已經形成,銷售渠道復雜,農資品種繁多,如果選購時不多長一個心眼,就有可能造成誤購,直接影響農業生產。據縣農業執法部門介紹,我縣近幾年受理的農資消費糾紛,大部分是因農戶在選購和使用過程中不當所導致,其中的幾大誤區農民朋友應引起重視。
誤區之一:
不到正規農資部門購買
有些農民出于貪圖便宜或方便的心理,經常就近從一些進村入戶的流動個體經營者那里購買廉價的農用物資,這樣一旦發現上當受騙,往往無法找到經營者理賠,只能自己蒙受損失。
去年,馬鞍鎮就有一位西瓜種植戶因為購買使用了外地農藥販子推銷的殺菌劑而造成藥害,最終導致20畝西瓜苗全部死亡,損失至少在1萬元以上,因為找不到那個販子,這位種植戶索賠無望。
誤區之二:
不索要、核對和保存發票
購買農資時不索要發票,或者在索要發票后對品牌、規格型號等項目不進行認真核對,以及在拿到發票后不妥善保管,這種情況普遍存在,以至在利益受損后因為沒有證據而遭遇維權難。
2009年,陶堰鎮某種糧大戶在當地一家農資店里購買了一種農藥,施用在100畝水稻田上,之后發現這種農藥不對口,造成水稻減產20%,直接經濟損失達數千元。但因為他在購買時沒有索要發票,因此最終因為沒有證據而無法得到賠償。
誤區之三:
不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
對農作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等農資,在使用前必須認真閱讀說明書,特別是對播種時間、藥肥含量、有效期限、稀釋濃度、適用時間及方式等都要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以免導致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去年,福全鎮某大棚蔬菜種植戶把一種叫“敵草胺”的除草劑施用在南瓜苗上,而說明書上明明有“不準在南瓜苗上施用”的文字,顯然這一失誤系其自己粗心大意所造成,相關損失他只能自己承擔。
誤區之四:
出現問題后不及時投訴
有些農民朋友在發現農資有問題時不及時進行投訴,導致有關部門不能在第一時間到現場勘驗,不能及時準確地認定相關責任,因此農戶就錯過了維權良機。
去年,蘭亭鎮部分種糧大戶在購買了一批晚稻種子后,7月份就發現這批種子的質量有問題,但他們沒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過了兩個多月即直到10月份他們才向農業執法部門反映,但為時已晚,最終因為無法取證而得不到相應的賠償。
此外,農業執法部門還提醒農民朋友,在購買農資后,在使用前對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商品要提取樣品封存,并貼上標簽注明品牌、規格、批號、廠家,與購貨發票一起保管好。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樣品,以便解決問題。同時如果發現所使用的種子、化肥、農藥等出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盡量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