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農資導報 來源:農資導報 日期:2011-07-29
近年來,百草枯已成為繼有機磷農藥之后中毒發(fā)病率第二位的農藥品種,這引起了社會公眾對此農藥極大的關注。據傳聞,國家有關部門也正在研究加強對這個產品的監(jiān)管工作,甚至有業(yè)內人士認為,百草枯在國內有被禁用的可能,這引起了行業(yè)內極大的恐慌。
今年3月底,國際專家提議,擬將百草枯(200克/升)乳油列入鹿特丹公約的出口限制清單中(PIC)。該提議在3月末舉行的公約化學物評審委員會(CRC)第七次會議上被受理。山東省農藥研究所所長李德軍對此很是擔憂,他說,暫且不論提出該提議的國家農藥使用狀況如何,也不論該提議的陳述及科學依據是否充分可靠,單就該提議已經被受理的事實而言,其影響不可小覷。雖然PIC公約旨在限制某些商貿行為,但是一旦列入名單,其對各國政策的影響力巨大,列入名單的產品幾乎全部逐漸被禁止或嚴格限制生產,這將不可避免地使百草枯走向衰亡。
李德軍認為,客觀上,百草枯在生產流通和正常應用過程中,對人類健康與環(huán)境的危害極其微少,人為自殺屬于有意濫用行為,更不屬于按照常規(guī)或公認的做法導致事故。當然不能作為列入PIC公約名單的理由。
對此李德軍建議,一是農藥管理部門立即停止新增百草枯登記,對現有百草枯的產品標簽做統(tǒng)一的規(guī)定,規(guī)范說明書和宣傳資料,所有標簽、標識、說明書等宣傳資料必須在顯著位置將百草枯對人類健康的風險用醒目文字作出說明,必須醒目標注統(tǒng)一設置的中毒救助熱線電話號碼、百草枯的使用注意事項、百草枯對人類健康的危害特點以及應急救助方法。對不按照規(guī)定、規(guī)范印制標簽等宣傳資料的產品,取消其登記。
二是向國家產品標準制定部門和國家標準委員會提出建議報告,修改產品標準,統(tǒng)一包裝規(guī)格形狀,從產品性能(如固體劑型、粘度等)和包裝形式上增加消費者誤服或沖動服食中毒的難度。有效減免對人類健康的危害。
三是建議中國農藥工業(yè)協會把百草枯企業(yè)組織起來,設立一個百草枯安全管理基金,其用途為:建立一個規(guī)范的農藥中毒預防和急救的平臺,加強基層醫(yī)療系統(tǒng)的培訓,進行農民安全用藥和百草枯中毒特點與應急急救培訓,向有關國際組織及專家申訴我們的理由和科學依據。統(tǒng)一印制百草枯有關知識宣傳品或光盤,廣為張貼和傳播。
四是推動中央和地方農藥管理和執(zhí)法部門,加大對百草枯國標的執(zhí)法力度。組織對百草枯產品的質量抽查,建議兩次抽查不合格的廠家,應吊銷其產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