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海南特區報 日期:2012-11-13
近日,記者從海南省三亞市農業部門獲悉,每個農藥店在獲得農藥零售經營許可證時,應按要求在三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一次性繳存20萬元保證金,并由市農業局、農藥店和三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共同管理。
據介紹,保證金??顚S茫幍?、市農業局都不得擅自挪用,保證金存折由藥店持有,并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抵押。使用范圍僅限于:因為農藥質量問題或用藥不當引起的藥害事故,造成農業生產者直接經濟損失,并經當事雙方協商,經查證應追究藥店責任的;農藥店因違法經營并由市農業局作出行政處罰,在法定時效內不配合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及其它法律文書認定農藥店損害農藥使用者合法權益,農藥店拒絕或者無力賠償的;以及由于其它原因法院要求強制扣劃的。此外,還包括農藥店不再從事農藥經營業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