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邵姍姍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4-07-18
據品控質檢報道,香港頒布的首個農藥殘留法規-《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以下簡稱《規例》),將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例》對進口或在香港生產消費的所有食品中有可能的除害劑殘留,制定了明確的管理措施和限量要求。
《規例》共對584種(類)食品、農產品中的360種農藥制定了7083項殘留限量標準;對于發現某種產品中含有未制定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殘留,將根據風險分析評估結果進行規管。
香港市場食品、農產品主要依靠內地供應,其中90%以上的蔬菜、80%以上的活畜禽等由內地供應。2012年,內地供港食品農產品貨值56.4億美元,《規例》的實施必將對廣大供港食品農產品企業產生重要影響。
目前,香港按照CAC標準對食品中農藥殘留進行管理,對于既未制定限量標準也非豁免物質的農藥,由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批準開展風險評估,確定對人類健康無影響后即可進口銷售;同時,根據CAC和主要參照標準制修訂情況以及風險評估結果,對限量標準和豁免物質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