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15-11-05
近日,歐盟向WTO秘書處發出一系列通報(G/TBT/N/EU/310-315),擬對生物農藥產品實施修訂草案。
為保護公眾健康和環境,統一生物農藥產品市場,歐盟委員會擬對生物農藥產品實施一系列修訂草案,具體包括:批準聚六亞甲基雙胍鹽酸鹽(PHMB)(1600;1.8)作為現有活性物質用于產品類別4的生物農藥產品;批準鄰苯基酚作為現有活性物質用于產品類別1、2、4、6和13的生物農藥產品;批準C(M)IT/MIT(3:1)作為現有活性物質用于產品類別2、4、6、11、12和13的生物農藥產品。不批準三氯生作為現有活性物質用于產品類別1的生物農藥產品;不批準過氧化丁酮作為現有活性物質用于產品類別1和2的生物農藥產品;不批準2-叔丁氨基-4-環丙氨基-6-甲硫基-s-三嗪作為現有活性物質用于產品類別21的生物農藥產。
該系列通報法規的擬批準日期均為2015年11月,擬生效日期為通報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