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胡瀟月 來源:農藥工業網 日期:2021-11-10
近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海南省生態環境準入清單(2021年版)》,明確實施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產業和低端制造業發展。
《清單》對海南的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資源利用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列出了禁止開發建設活動、限制開發建設活動、污染物替代、污染控制措施等多個具體要求。
根據《清單》,海南將全面淘汰關停列入“禁塑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在2025年年底前,建立并完善回收治理體系和優惠政策,在全省范圍內全面禁止生產、使用和銷售所有列入“禁塑名錄”的塑料制品。
《清單》還提出,禁止在沿海陸域內新建不具備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學制漿造紙、化工、印染、電鍍、釀造、煉油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海洋環境的工業生產項目。另外,海南將對超標排污企業限制生產或停產專項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標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一律停業關閉。
與此同時,海南將加快構建安全、綠色、集約、高效的清潔能源供應體系,力爭到2030年清潔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70%以上。